记者近日从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获悉,2017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核定工作正在开展中。各安排残障人士就业的在肥用人单位可踊跃申报。
申报截止日期为时间为5月15日,申报地点为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区2号大厅26号窗口。申报对象为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在肥省属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办公室申报《2017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》等材料。省残疾人劳动就业办公室进行审核后,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。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,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。
据悉,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、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,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(含30人)的小微企业,将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18号)规定执行。在规定申报时限内报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2017年12月份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。
据了解,在肥省属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,由省地税局直属局负责征收。在肥省属用人单位均须向省地税局直属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,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等方式进行申报。(记者 徐慧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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